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年河湖治理视频监控(二期)采购项目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年河湖治理视频监控(二期)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RS****-**1-TT**3(1-2),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确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年河湖治理视频监控(二期)采购项目的服务商。本项目投资预算**7.******万元(含税),货物部分税率**%,服务部分税率6%,**5.******万元(不含税)。其中标段1:**9.******万元(含税),货物部分税率**%,**9.******万元(不含税)。标段2:**8.******万元(含税),货物部分税率**%,服务部分税率6%,**5.******万元(不含税)。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供货地点:吉林省内7市州:长春、吉林、延边、通化、白城、松原、白山。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完成设备供货,**日内完成调测。
质保期: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质保3年。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二、直接采购供应商
标段1:长春市华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标段2:长春市华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三、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符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塔〔****〕**4号)中直接采购选取要求的“(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的适用情况,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年6月**日至****年6月**日,共4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蕴青
电话:**********3
邮箱:****
| 异 议 联 系 人:王蕴青 异议接收邮箱:**** 异议接收电话:**********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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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