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新韶镇农村污水整治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已于****年6月5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最高投标限价进行补充说明,并对相关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补充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伍拾叁万零捌佰伍拾柒元捌角贰分(¥**,**0,**7.**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少于:¥******.**元,暂列金额(统一报价)为:¥******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统一报价)为:¥******2.**元。
(二)现补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详见本公告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现对本项目开标时间及相关时间节点作如下顺延,详见下表:
| 1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7月**日9时**分 |
| 2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年6月**日**时**分 |
| 3 | 网上答疑 时间 | ****年6月**日**时**分至****年7月3日**时**分 |
| 4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7月9日9时**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年7月9日9时**分; 投标保证保险上传截止时间:****年7月9日9时**分。 |
| 5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年7月**日9时**分 |
| 6 | 原件(如有)递交时间 | ****年7月**日9时**分至****年7月**日9时**分 |
| 7 | 开标时间 | ****年7月**日9时**分 |
三、保证担保及保证保险有效期的相关说明:如潜在投标人在****年6月5日(即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本公告发布当日)前已开具银行保函或完成网上投保的,按原定开标时间(****年6月**日)开具的均有效。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