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山县江东新区总部经济大楼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巫山城市运营管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重庆巫山城市运营管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巫山县江东新区龙江大道和华藻路的交叉口。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平方米,包括1号楼地上建筑面积****0.**平方米,2号楼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平方米,包括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4.**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停车位**5个,完善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室外综合管网、环保等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7.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2.4 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节能、绿建等),室外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室内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办公大堂、电梯厅、走道、卫生间等公区精装修),幕墙设计,专项设计(市政给排水接口至场地内的给排水管网设计、弱电设计、电力深化设计)应满足相关设计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计交底服务、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伴随设计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巫山城市运营管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东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巫山县龙门街道龙江大道**2号 | 地址: | 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净坛二路**6号1幢**-6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梁宜 | 项目负责人: | 靳忠桂 |
| 电话: | **3-******** | 电话: | **********5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