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清江学校建设项目-宿舍楼
答疑及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安溪县清江学校建设项目-宿舍楼(招标编号: 安建招字[****]**4号)答疑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1、招标文件并未明确投标报价是否需要提供总说明,请给予明确。如果需要提供,请明确提供的内容是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内容,还是控制价的编制说明内容?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投标报价附总说明,依据福建省计价相关规定,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提交报价总说明,提交或不提交均不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若自行编制报价总说明,内容采用投标人自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人限价成果,不强制投标人套用控制价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内容。
二、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8、9、**更改如下:
|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8 | 7.1.1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资料附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序号1-8、**、**、**-**、**-**、**2、**8-**7、**4-**6。 |
| 9 | 7.1.2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 详见招标控制价资料附件中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1-**。 |
| ** | 7.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材料、设备的单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资料附件中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序号:材料序号: 5-**、**4-**2、****-****; 三“设备”中:序号1- **。 |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其他”增加:**、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4号)以及《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的通知》(闽建筑函〔****〕**号),请投标人务必注意!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若与本答疑及更正公告有矛盾之处的,以本答疑及更正公告为准。本答疑及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及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安溪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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