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安局情指行一体化数智中心项目(业务用房改造)(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8;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公安局情指行一体化数智中心项目(业务用房改造)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行审投资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延安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延安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公安局办公大楼。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基础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含设备搬迁及拆除清运、基本改造、软装等内容。
2.3项目总投资:**3.**万元。
2.4计划工期:**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网站企业库录入并可查询(附网页查询截图);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信息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年** 月** 日** 时** 分至****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将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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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市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人民路
联系人:徐栋(接受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2
招标代理机构:延安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金圣国际6号楼1单元4层
项目负责人:杨娜
经办人:胡翠
联系电话:**********0
监督单位:延安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