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高新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3;
延安高新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
延安高新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5;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专户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高新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据局以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翎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高新区创新科技产业园一期西区。
2.2工程规模及内容:本次拟建设延安高新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1#丙类多层厂房****.**平方米,3#丙类单层厂房****.**平方米,4#丙类单层厂房****.**平方米及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暖通、电气、绿化、道路等设施。其中施工一标段建设内容为:3#丙类单层厂房、4#丙类单层厂房及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暖通、电气、绿化、道路等设施。施工二标段建设内容为:1#丙类多层厂房。
2.3计划工期:**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本项目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5项目概算投资额:****.**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附企业年度报告书)、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2施工一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二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日期为准)。
3.4财务状况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注:新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3.5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其他要求:①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使用投标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6.3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油气检测大楼
联系人:王欢(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 话:****-******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翎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半坡国际广场6号楼****室
联系人:齐敏
电 话:**********4
监督单位: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