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权交易公告 |
|   受破产管理人委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破产财产:应收账款资产包拍卖公告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标的信息 |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内容 | 子账号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 | 破产财产:应收账款资产包拍卖公告标段一 | 破产财产:应收账款资产包拍卖公告标段一 | [尚未生成子账号] | | | |
| 二、受让方条件和要求:竞买人资格条件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对竞买人资格另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2、竞买人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具备相应的资金支付能力。3、本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委托代理竞买(竞买人委托合法中介机构办理竞买手续的除外)。4、与本拍卖标的、委托方、拍卖机构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不得参与竞买。 |
| 三、转让方式: 网上竞价 |
| 四、受让须知 |
| 1、公告期:****年**月**日到****年**月**日 上午8:**到**:**--下午**:**到**:** |
| 2、有受让意向者须于公告期内到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号锦园大厦6楼办理受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年**月**日 **:**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3、有受让意向者可自行实地踏勘,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
| 4、本次产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详见《产权交易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 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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