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风洞运转岗位劳务派遣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CZE**4)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风洞运转岗位劳务派遣服务,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哈尔滨空气动力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风洞运转岗位劳务派遣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招标编号:****-****SCCZE**4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风洞运转岗位劳务派遣服务
2.3服务规格:采购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将派遣业务交由具有该类业务服务经验、良好的业绩、完备的资质、以及高效的管理团队的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招录,也可由采购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人员,派遣人员的最终决定权归属于甲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2.4 派遣人数:沈阳约**人,哈尔滨约**人,共约**人,以实际派遣人数为准。
2.5 服务地点:用户现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月
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通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认证(证书若处于换版期间,须出具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若因涉及国家秘密无法提供的,应作脱密处理或提供承诺函,原件现场备查)。
(3)本次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财务要求:
(1)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年至****年(投标单位成立年限少于前述时间的提供自成立当年起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年至****年度财务报表。
(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完税证明(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至少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若投标人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事业单位、高校等,亦需要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并同时提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投标人未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汇款底单视为未报名成功。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日至****年6月**日 **:**(北京时间,**小时制;节假日除外),按以下双平台分步流程完成购标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领购方式如下:
4.1平台注册
(1)潜在投标人须完成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免费注册备案,操作手册详见:******
(2)潜在投标人须完成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办理CA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参与投标(详见平台相关说明),平台服务热线:**0-**0-****。
4.2费用支付与招标文件下载
(1)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根据招标编号****-****SCCZE**4在线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标书费、平台使用费及技术支持费合计**0元,付款后不退还,发票为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
(2)登录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支付凭证(汇款底单),等待平台审核;
(3)凭证审核通过即视为购标完成,潜在投标人可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9日**:**(北京时间);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5号北大荒国际酒店**层会议室。
(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9日**:**(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未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通过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配合完成线上投标文件解密,在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电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均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Chrome、Firefox火狐浏览器)进行。
6.2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宋鹏飞、武慧
6.3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2、**********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纪检部/审计法律部
招标人: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哈尔滨空气动力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阳山路1号
联系人:全鹏
电话:**********7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层
联系人:宋鹏飞、武慧 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电话:**********2、**********9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