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太阳山镇道路绿化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太阳山镇道路绿化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文号:红发改审发[****]**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心镇建设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
2.2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太阳山镇
2.3建设规模:新植苗木1.**万株,栽植地被****平方米,场地平整5.** 万平方米,种植前施底肥**.**吨,移植乔木**株,修剪现状常青并养护**0株,修剪现状绿篱**5平方米,清理芦苇1.** 万平方米,清理地表渣土垃圾2.**万立方米、土方平衡**0立 方米,灌溉面积5.8万平方米,更换路灯**个,配套附属设施等
2.4工期和养护期:计划工期**5日历天,养护期:两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其中:
施工标段:新植苗木1.**万株,栽植地被****平方米,场地平整5.** 万平方米,种植前施底肥**.**吨,移植乔木**株,修剪现状常青并养护**0株,修剪现状绿篱**5平方米,清理芦苇1.** 万平方米,清理地表渣土垃圾2.**万立方米、土方平衡**0立 方米,灌溉面积5.8万平方米,更换路灯**个,配套附属设施等。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起至****-**-**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商城D区**号办公楼**1(复式)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吴彦静联系人:宁国庆(负责人)、马佳龙、王艳
电话:**********3电话:**********8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