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以阿地发改批〔****〕**6号 批 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乌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乌什县
2.1.2建设规模:新建处理规模****0m3/d污水处理厂一座,建成后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0m3/d,包含新建生化池1座、新建高密车间1座、新建反硝化车间、变配电室1座及其现有配套改造。配套自控仪表及厂区给排水管道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3工程投资额:****万元
2.1.4计划工期:**6日历天(与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2.1.5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段
2.1.6其他:需要项目负责人
2.2招标范围: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1 项类似项目(业绩);
? 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1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为准)。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工程“监理合同(第一部分) ”、“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为准)。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工程“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为准)。
3.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年、****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扫描件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业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三 年,指 **** 年起至 **** 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信誉要求:
3.6.1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最多不超过**年)。
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企业违反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并行政处罚后(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9号)规定的所属市场主体类型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内的。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文书,能查询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时“信用中国(含信用中国(新疆)等信用中国的各地方信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在以上要求之外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投标截止日时在以上指定平台能查询到的,但距公示时间已超过3年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 施工总承包合同 □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 工程总承包合同 □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 劳务分包合同具体要求:/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7其他要求: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注:与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地址) ******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 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地址)******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乌什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其他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 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3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网址 : ****** i n。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新城东路**号行政服务大楼六楼
联系人:全超
电 话: ****-******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领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健康路阿克苏供电公司集资楼1幢1单元**1室
联系人:郭仕鹏
电 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