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浦江县分公司****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直接采购采前公示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浦江县分公司****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三、采购项目内容:(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共2个标包,各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总预估采购金额**6.**万元,其中标包1预估采购金额**1.**万元/二年;标包2预估采购金额**万元/二年。标包号标包名称序号采购内容价格分权重(%)采购限价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1兰溪市分公司****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1-1菜类(蔬菜、腌制品、禽蛋、荤菜、水产、调料、豆制品、干货等)**%≤**0%(折扣)**1.**万元/二年1-2粮油类(含米、面、油、水果、饮料等)**%≤**0%(折扣)2浦江县分公司****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2-1菜类(蔬菜、禽蛋、荤菜、海鲜类、调料、豆制品、干货等)**%≤**0%(折扣)**万元/二年2-2粮油类(米、面、油、水果、饮料等)**%≤**0%(折扣)注:1.采购数量根据服务期内实际业务量按月据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2.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集采完成,本项目甲方有权无责提前终止。3.结算方式:食材采购应付款额=基准价×合同统一折扣×当批配送数量食堂荤菜、素菜、面点采购基准价:每月采价一次。基准价按照招标人周边大型超市(标包一以兰溪联华超市及黄龙洞菜场,标包二以浦江县南门菜市场)的原始价(非促销价)为基准价(具体详见采购合同),未能在大型超市询价的,以招标人周边农贸市场(标包一以兰溪城北菜场,标包二以浦江县农批市场)价格为基准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根据基准价填报折扣(保留整数),报价不得高于限价。(二)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食材的供货、包装、运输、卸货、搬运、宰杀(如需要)、损耗、更换、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均为含税价,开具的发票需明确采购内容的相应税率,税率须符合国家税法规定)。本项目投标报价设最高限价;其中标包一报价精确到整数位,标包二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三)服务期限:2年。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由于业务规划、流程改变、预算管控、集采完成等原因,需终止原合同的,甲方可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无责提前终止合同。(四)配送地址及时限要求:标包1:每日6:**前配送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分公司食堂指定位置(兰溪市云山街道延安路**号兰溪市分公司邮政大楼食堂)标包2:每日7点前配送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浦江县分公司(东山路**号)。(五)技术和服务标准:详见合同草案及技术规范书。(六)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浦江县分公司。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标包1:浙江元森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标包2:浦江甸甸丰安生鲜农产品有限公司五、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本项目经二轮公开招标,最后一轮公开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各标包均仅有一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转为直接采购;六、公示的期限:****年6月**日至****年6月**日;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楼****室联系人:陶传林、赵浩东、曹剑斌、陈敏娇联系电话:****-********邮箱:********6@qq.com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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