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集团宁安农场****年供水改造项目 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大荒集团宁安农场****年供水改造项目 一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事务部 以 《 关于八五八等农场有限公司****年社会公益性事务“两供两治一业”新增补充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北大荒集社发[****]**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宁安农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及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宁安农场****年供水改造项目 一标段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宁安市宁安农场
2.3工程规模:改造供水管网9.**公里、阀门井**座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总工期: ** 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 开、竣工日期 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 分标段 ;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 价):**,**4,**8.** 元 ;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 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及其 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 其 以上资质) 。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其 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 — 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年 3 月至****年 5 月)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六类人员需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3号)文件规定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8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 8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存在失信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 8 . 2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年0 6 月**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9其他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2)潜在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招标文件获取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3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8.4定标方式: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5 号、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试行)通知》牡建政发(****)** 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宁安农场有限公司
地 址: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宁安农场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2
招标代理机构: 中城国盛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永盛路永泰香福汇永泰国际中心A座**层**9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代理项目负责人: 李艳红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安市镜泊西街北**号
电 话: ****-******9
日 期: **** 年 ** 月 **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