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启东市牡丹江路、民胜路交通提升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东市牡丹江路、民胜路交通提升项目 已由 启东市数据局 以 启数据 投 〔****〕 **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人为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启东市牡丹江路、民胜路交通提升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 启东市牡丹江路、民胜路路口
2.3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启东市牡丹江路-民胜路交叉口,主要内容为现状侧分带改造、沥青路面改造、桥梁改造、人行道拓宽、照明设施迁改、交安设施迁改。
2.4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5 工程规模: 详见建设内容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估算投资约**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启东市牡丹江路、民胜路交通提升项目施工图所示的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及其相应的土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 小型 □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2.9 工期: **日历天
2.**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一 级建造师的 ,必须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号 ) 文件要求执行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江苏省 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第**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 承担过类似工程
√ 3.4.2近二年以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 3.4.3近一年以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仅对 本项目要求的 企业资质不达标的进行限制)。
(2)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5 本工程□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本工程不适用) 。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
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启东市世纪大道****号启睿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启东市和平中路**8号
产业中心 (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 刘赛荣 联系人: 陆海亚 张娟娟
电话: ****-******** 电话: ****-**3 ****9
邮编: ****** 邮编 : ******
** . 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
**.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 一般应 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依法提出异议, 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