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隆德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隆发科审〔****〕**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更新改造县城第三水厂至高速管理局路口等9条输配水管线、南凤一期等**个老旧小区外网供水管道及智慧化管网前端设施建设。1.输配水管线更新改造:对三水厂至高速管理局、东门变电所至供暖公司、妇幼保健院至三幼等9条输配水管线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dn**5输配水管线****米,更新改造dn**0输配水管线****米,更新改造dn**0输配水管线****米,管径dn**5选用K9级球墨铸铁管,dn**0-dn**0选用埋地聚乙烯管(PE**0),管材压力等级1.6MPa及配套建设管道附属设施;2.老旧小区外网改造:对南凤一期、玫瑰园、三贤居、龙城世家A、B区等**个老旧小区外网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del**管线****5米,更新改造de**管线****米,管材压力等级1.6MPa,选用埋地聚乙烯管(PE**0)及配套建设管道附属设施;3.智慧化管网前端设施建设:增设分区流量计**台,增设智能减压阀4台及配套建设阀室等附属设施。
2.2建设地点:隆德县城关镇;
2.3计划工期:**0日历天(含冬休期);
2.4招标范围:更新改造县城第三水厂至高速管理局路口等9条输配水管线、南凤一期等**个老旧小区外网供水管道及智慧化管网前端设施建设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老旧小区外网改造:对南凤一期、玫瑰园等**个老旧小区外网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del**管线****.6米、del**管线****.**米
二标段:妇幼保健院至三幼、高速管理局至出租车公司、高级中学西门至第三敬老院3条输配水管线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dn**0输配水管线****.9米。
三标段:对东门变电所至供暖公司1条输配水管线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dn**0输配水管线****.**米,更新改造dn**0输配水管线**7米。
四标段:文化夜市广场东侧至三中家园西侧、育才巷2条输配水管线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de**0输配水管线****米,更新改造de**0输配水管线**5.6米。
五标段:1.输配水管线更新改造:对三水厂至高速管理局等4条输配水管线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de**0输配水管线****.**米,更新改造de**0输配水管线****米;2.智慧化管网前端设施建设:增设分区流量计**台,增设智能减压阀4台及配套建设阀室等附属设施。
注1: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本项目一至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至五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 日起至****年6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一至三标段:****年**月**日**时**分,四至五标段:****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3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固原市隆德县
联 系 人:郝勇
联系电话:****-******3
代理机构: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正源街十字路口和信创展中心五楼**1
联 系 人:高雪梅(项目负责人)、刘涛、黄晓玲、朱静、李静
电 话:****-******9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