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新大楼空气质量治理和检测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二)
各潜在响应人:
现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新大楼空气质量治理和检测项目(第二次)”征询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现行国家相关目录将征询文件“第三部分 征询要求—四、产品与材料要求”中的以下内容:“1.产品为正规厂家生产,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
更正为:“1.产品为正规厂家生产,提供营业执照及产品执行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