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中诚智汇数字产业有限公司零碳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市中诚智汇数字产业有限公司零碳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人为石河子市中诚智汇数字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SCCXJ**9。
2.1 工程项目:石河子市中诚智汇数字产业有限公司零碳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石河子开发区北二十路以南、园三路以东、园南路以北、园二路以西。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新建智能厂房5栋,办公楼1栋,宿舍楼1栋,研发实验室3栋。购置**条SMT智能贴片生产装置,配套电力等相关附属设施。
2.4 招标项目名称:石河子市中诚智汇数字产业有限公司零碳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详细勘察设计,包括详细工程设计、配合进行图纸审查、竣工图编制。凡属于投标人设计范围的项目,由投标人提供服务。
(2)设备和材料(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试验和考核。
(3)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以本项目初步设计工程范围为准,不含地基检测、材料检验、无损检验等第三方质量检测)。
(4)提供技术资料及项目资料。
(5)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且确实是投标人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本技术规格书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或满足安全、环保规范所必须的全部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技术指导、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等均由投标人无偿提供。
(6)配合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环评等工作,并在项目实施中执行评价报告的要求和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7)编制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环保、抗震、水土保持等设计专篇,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在项目实施中执行各专篇的要求和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8)配合完成消防、环保、安全等专项验收。
(9)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为确保项目的完整性,虽未列入上述工程范围,但为完成本合同装置所必须的内容,视为本合同工程范围的内容,且该部分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6 质量标准:
(1)项目设计、调试、设备等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
(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7 工期要求:**** 年 ** 月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
(2)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施工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a.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提供近三年(****年、****年、****年)的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年审计报告还未正式出具,需要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后,可以不提供****年审计报告,不影响其投标资格),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开始算;或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至少具有1项已竣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尾盖章页、金额页、合同范围页等)和对应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人员要求
3.4.1 项目经理:
1)具备有效期内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级建造师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提供统一使用的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无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确保在投标时电子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签名图像下方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未进行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存在其他住建部门规定的无效情形的,该电子证书将被视为无效;);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在投标单位注册),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须提供在本项目期间不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4.2 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3安全负责人:
1)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考核证书或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须提供在本项目期间不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5 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参加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由联合体牵头人领购招标文件;
3)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主体工作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日**:**至****年6月**日**:**(北京时间)之间,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通过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0元人民币/包件),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曾在“化云数智”(d.sinochemitc.com)平台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凭借注册手机号即可登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系统注册、资料上传与审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注册,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首页上方“帮助中心”模块获取。文件已获取的,相关费用不退还。
4.2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3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3日**:**,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山街**9号盛达广场**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市中诚智汇数字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业路2号科技创业园
联系人:项先生
电话:**********0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层
邮编:******
联系人:赵清璐、宋翔、李鹏飞、窦思溢、赵启芳、史洧珍 “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电话:**********7、****-******7(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电子邮箱:****
8.其他公告内容
8.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在签订中标合同之前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年4月**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完成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8.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章第7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提出。
8.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监督联系方式:**********0,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风险合规部, 孟祥勇,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