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QC****CG**5号
二、项目名称:
谯城中学(十五中校区)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鸠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迎客松大道一号复地南都荟**楼
成交金额:叁拾伍万玖仟零捌元叁角柒分(******.**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谯城中学(十五中校区)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为亳州市第十五中学(谯城中学十五中校区)提供日常保洁、水电维护及垃圾处理等服务。 服务要求:保障校区日常保洁、水电维护及垃圾处理等服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年5月**日 3.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年6月**日止),以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中学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路**0号 联系方式:白老师**********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5号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室 联系方式:**********5 ****-******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工 电 话:**********5 ****-******9 十、附件
详细评分汇总排序表、分项报价表、主要业绩评审表、信誉评审表、否决投标的情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日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