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副中心管网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阳县副中心管网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副中心管网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8号)、《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副中心管网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 ,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万元,建设规模:(一)管网建设:新建给水管道约****米,其中经三街新建DN**0mmPE给水管道,主管道长度约**5米;纬四路新建DN**0PE给水管道,主管道长度约**9米。新建污水管道约****米,其中经三街新建DN**0mm钢带增强双壁波纹管污水管道,主管道长度约**0米;纬四路新建DN**0mm钢带增强双壁波纹管污水管道,主管道长度约**6米;纬三北路新建DN**0mm钢带增强双壁波纹管污水管道,主管道长度约**2米。新建雨水管道约**0米,其中纬三北路新建d**0mm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主管道长约**0米。新建通信排管****米,其中经三街新建4根U-PVC7孔梅花管,主管道长约**2米;纬四路新建4根U-PVC7孔梅花管,主管道长约**9米。(二)相关配套设施和后续修复工程:经三街道路长为**0.**8米,道路红线宽度为**米,包含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纬四路道路长度为**5.**2米,道路红线宽度为**米,包含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纬三北路道路长度为**3.**9米,现状路修复,修复宽度6.5米,包含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建设地点:高阳县庞口镇。计划工期: **9 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其他: / 。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算总额的**%的**%。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①如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需承诺给中小企业预留比例为预算总额的**%,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预算总额的**%的**%;②如投标单位为中型企业,需承诺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预算总额的**%的**%;③投标单位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2)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评审,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北何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蒋二兵、许美娟;联系电话:****-******1、****-******2;电子邮箱:****、****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免费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何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高阳县兴阳路**1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风能街**0号**8创意产业园5号楼A5-1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蒋二兵 | 项目负责人: | 李汇文 |
| 电话: | ****-******1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2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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