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HCCG-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宿豫区道路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内容:第四章采购需求“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为自有购置车辆或租赁车辆。”现补充为:“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为自有购置车辆或租赁车辆。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人将于中标后**日内对中标人拟投入的车辆进行现场核实及初步验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年6月**日**:**。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内容不变。
2、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湘江路**号
联系人:高群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中心C座**楼
联系人:魏晓娜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晓娜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 JSZC-******-HCCG-G****-****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