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灵州花园基础设施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灵州花园基础设施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晶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全面更新改造灵武市灵州花园现状室外管网总长度约**.9千米,其中:改造无缝预制保温管DN**-DN**0供热管网约8.3千米,改造De**-De**0PE给水管网约3.2千米,改造DN**0-DN**0钢筋混凝土II级排水管网约6.1千米,新建DN**0-DN**0钢筋混凝土II级雨水管网约3.3千米,并进行相关附属工程建设;
2.2 建设地点:灵武市灵州花园;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灵州花园一期,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标段:灵州花园二期,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8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晶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武市灵州大道 ** 号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商贸城二期 **-**4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杨佳霖 联 系 人:马倩,刘颖杰,刘佳梦
电 话: ****-******0 电 话:**********0 ,**********2
****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