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小型水源工程勘察(测)设计(二次)(项目编号:E**********************),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报价单位为“元”,现变更为“批准总投资概算的%”。
2.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变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现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4.招标文件其他具体变更内容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企业仔细阅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