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年度零星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服务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ZTC****5)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年度零星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服务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ZTC****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内容为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年度零星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服务集中招标项目,包括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年度市本部以及各县(市、区)分公司经营辖区内房屋零星改造装修施工服务(包括现场踏勘、必要的装修工程设计、室内外装修改造、安装工程、日常房屋维修等),包括了由市公司直接管理楼宇机房所实施的该类工程或由市公司直接实施工程管理的项目,规模仅限于单个工程含税造价不高于**0万元的装修工程,具体以任务委托书为准。如地方政府对施工服务招标有特殊要求的,则按政府要求实施。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万元(【不含税】),支出类型为【资本性预算和成本性预算共用】。
1.3框架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5月**日止。若本期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采购规模未达到本次框架合同规模金额,经中标人申请并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延长本框架合同有效期,但本次框架合同最长延期不超过一年(延长至****年5月**日)。若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规模金额,则框架合同自动结束】。
1.4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以招标人下达订单要求为准,最长工期不得超过《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规定的定额工期标准】。
1.5本项目【划分5个】标段,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 标段 | 标段预估金额(不含税) | 中标人 数量 | 综合得分排名 | 中标份额 | 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不含税) | 实施区域 |
| 标段1:慈溪、余姚、前湾 | **** | 2名 | 第一名 | **% | **0 | 慈溪、前湾 |
| 第二名 | **% | **0 | 余姚 | |||
| 标段2:北仑、镇海 | **0 | 2名 | 第一名 | **% | **0 | 北仑 |
| 第二名 | **% | **0 | 镇海 | |||
| 标段3:奉化、宁海、象山 | **0 | 2名 | 第一名 | **% | **0 | 宁海、象山 |
| 第二名 | **% | **0 | 奉化 | |||
| 标段4:鄞州、鄞东、海曙 | **** | 2名 | 第一名 | **% | **0 | 鄞州、鄞东 |
| 第二名 | **% | **0 | 海曙 | |||
| 标段5:市本部、高新、江北 | **** | 2名 | 第一名 | **% | **** | 市本部 |
| 第二名 | **% | **0 | 高新、江北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按照各标段综合得分排序结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选择的中标意向推荐中标候选人。
1.6承包方式:承包人实行包工、包料(甲供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并不得转包。
1.7质量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以及具体项目/订单业主和设计要求。
1.8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标段预估金额*中标份额】
1.9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系数(非下浮率)】,投标人按照现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版)编制的预算造价的基础上报投标折扣系数,每个标段最高投标折扣系数均为**%(含施工含设计服务)、**%(含施工不含设计服务),投标人投标折扣系数高于上述最高投标折扣系数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含施工含设计服务的投标折扣系数应高于相应的含施工不含设计服务的投标折扣系数,且差值不小于2%。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注: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②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③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④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
2.3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4个岗位均应当具备)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书、证明文件,除法定代表人外均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月内任3个月的社保证明。
2.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有效期只有**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无效的,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2.8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年6月**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年6月**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年6月**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两年内(自****年6月**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6月8日**时**分至****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年6月**日**时**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地 址:宁波海曙区和义路**号
联 系 人:应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8号美好国际大厦****室
联 系 人:黄烜栋、柴敏、吴战军、翁敏
电 话:****-********、**********0、**********0
传 真:****-********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拱宸桥支行
帐 号:******************3
8.2异议接受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