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门禁系统改造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7-********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门禁系统改造竞争性磋商项目
预算编号: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门禁系统改造竞争性磋商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
简要规则描述: 本次后端平台升级改造,要求按照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现有门禁平台内全部门禁点位数量、发卡数量和车道数量进行设计配置,建设更高效、更可靠的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门禁系统后端平台。(具体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日内成交付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包号 | 包类别 |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
| 1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报价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4、投标人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年**月**日 **:** (北京时间)
地点:长宁路****号5号楼2楼(开评标区,长宁路中山西路口沿长宁路向西**0米,按指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投标截止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采购项目内部编号:ZC********)
2、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不便通过云平台提供招标需求文件,需投标人到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2“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时间:****年6月5日至****年6月**日的工作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领取地点:上海市长宁路****号5号楼A区4楼4-A**室,领取前请先进行电话联系(**********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地 址:威宁路**1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宁路****号5号楼4楼(办公区)、2楼(开评标区,长宁路中山西路口沿长宁路向西**0米,按指示牌)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许老师
电 话: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