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移动泵车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CS****G**************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绥农函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庆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庆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泵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庆安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移动泵车采购
2.2交货地点:致富乡、平安镇、丰收片区
2.3招标范围: 购置移动泵车**台套 , 具体内容(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4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交付使用 。
2.5质保期:质保期 2 年。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7最高投标限价: ******4.**元 ;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产品仅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6严格遵循黑龙江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关于规范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文件规定,投标人严禁有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禁止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 6 年 ** 月 ** 日**时**分至**2 6 年 ** 月 **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4.3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 ** 月 ** 日**时 0 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 远程 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为****年 ** 月 ** 日**时 0 0分。
7.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庆安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6
招 标 人:庆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庆安县余庆北路8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雅图水岸8号门(武威路)S7-6商服
联 系 人:邓棋峰
电 话:****-********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