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科洛河(柏根里段)水毁修复工程抽检(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嫩江市水务局关于对嫩江市科洛河(柏根里段)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嫩水发〔****〕**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本级财力资金 。招标人为 嫩江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众安迦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ZAJJ【NJ】****2 ,现对该项目 抽检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与内容: 河道清淤****m,新建雷诺护岸4段总长****m,恢复耕地****㎡,新建过水路面**0m,拆除导流坝**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 嫩江市科洛镇柏根里村 。
2.3服务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3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
2. 4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2. 5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
第三标段 : 嫩江市科洛河(柏根里段)水毁修复工程 抽检服务;招标控制价: 6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金属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能力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 具有水利水电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 ****年**月-****年**月 )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 ****年**月**日 至投标准备期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本次开标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
6. 踏勘 现场和答疑安排
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发布 。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嫩江市水务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
招标人: 嫩江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嫩江市嫩兴路**8号
联系人: 宫女士
电话: **********8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众安迦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通三道街2-5号香滨明苑小区1栋5号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 : 王远征
电话: **********5
电子邮箱: ****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