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物资储备库和特勤支队公务执勤车辆购买保险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物资储备库和特勤支队公务执勤车辆购买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物资储备库和特勤支队公务执勤车辆购买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响应报价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自主定价系数,系数<0.7(不含0.7),报价≥0.7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为总队机关、物资储备库、特勤支队**9辆公务执勤车辆以及合同签订后新增车辆提供保险和代缴车船税服务(详见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物资储备库和特勤支队公务执勤车辆拟购保险明细表),最终以实际产生为准,由车辆所属单位自行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供应商应根据所有车辆原保险到期前**日内完成续保,并出具相应保单,确保保险责任无缝衔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有关要求 :
(1)具体情况: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既有中小企业承接,也有大型企业承接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金融业。
2.1企业划型标准按照《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9号)规定执行。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响应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响应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为保险服务采购,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2.5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为保险服务采购,不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
2.6 供应商在响应时应当提供近3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或其总公司需具有行业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且本项目保险业务需包含在许可证业务范围内。注:如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同意分支机构参与该项目的授权书。总公司且仅允许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4.各响应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磋商文件、响应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 )进行咨询。
5.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因无法主动联系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自行留意本项目是否在上述网站发布后续相关公告。
6.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本项目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采购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应做好线上“不见面”磋商的各项准备工作。
7.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以此条为准)
8.响应报价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自主定价系数,系数<0.7(不含0.7),报价≥0.7视为无效响应。(注:因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限制,本项目自主定价系数报价换算为百分比(折扣率)报价,投标人在系统报价栏直接填报百分比数值(不含%符号,保留2位小数,例:报价为0.6则填写**.**,);以上要求只用于价格评分使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一路9号
联系方式: **********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冈人国际**栋****号
联系方式: **********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一艺
电 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