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YG****-HW****-ZFCG**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中心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政策分 | 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财库〔****〕**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财库〔****〕**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备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品目清单、认证证书和认证机构名录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财库〔****〕**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0.5分。 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财库〔****〕**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0.5分。 备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品目清单、认证证书和认证机构名录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中心幼儿园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仙华北街 **6 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an>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政府国库科
地址:金华市李渔路****号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