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镇下阿同村****年庭院供水渠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镇下阿同村****年庭院供水渠以工代赈项目已由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县发改字[ ****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地方配套资金4.2%,招标人为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镇;
2.2 工程规模:新建庭院供水渠 ** 公里及渠附属设施,渠道型式为 U** 渠道,上口宽 **cm、深度 **,流量为 0.2m3/s,闸门 ** 座,涵洞 **3 个等附属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新建庭院供水渠 ** 公里及渠附属设施,渠道型式为 U** 渠道,上口宽 **cm、深度 **,流量为 0.2m3/s,闸门 ** 座,涵洞 **3 个等附属设施(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2.4 最高控制价:******7.**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0 元及其他项0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 **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月 **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上传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年 **月**日 ** 时 ** 分。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 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无要求?现金?电子保函?其他保函。
8.其他说明
吸纳农村群众务工情况及劳务报酬: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使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人数 **0 人(其中:返乡农民工 **人、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 9 人、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 **3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 **3 万元,(其中:预计吸纳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务工人数 7 人;其中:易地搬迁脱贫群众预计获得劳务报酬**万元)。劳务报酬占总投资 **%。
9.联系方式(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提出)
招标人: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镇人民政府
地 址:伊宁县 邮 编:******
联系人: 王列列 电子邮箱:/
电 话:**********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大业领地东门商业写字楼3楼**2号(金豆豆幼儿园对面)
邮 编:******
联系人:李萌 电子邮箱: ****
电 话:**********2 传 真:/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