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G******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关于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递交要求,现予以澄清:
根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原采购文件与澄清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龙湖区黄山路**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号泰安御景花园1栋3楼-4楼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