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年农村公路PQI差等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肃州区****年农村公路PQI差等路改造工程 施工图设计已由 肃州区交通运输局(肃交运字〔****〕**3号) 批准, 资金来源为 省级补助资金 ,出资比例 为 **0% ,招标人为 肃州区公路事务中心 ,批复的招标组织方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为 甘肃盛世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 酒泉市肃州区
2.2项目简介: ****年农村公路PQI差等路改造工程全长4.**7公里,共有七条路线。拟对路面油面松散、老化严重路段,采用罩面方案;对水泥混凝土路面个别板块裂缝较为严重,其余板块完整、平整,整体性较好的,采用修补方案;对沥青路面结构完整,无破损坑槽等病害,但存在横向裂缝的,进行灌缝维修;对部分砂砾路段,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
肃州区****年农村公路PQI差等路改造工程设计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中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行车速度为**公里/小时,设计罩面路段结构采用3cm厚沥青混凝土罩面(AC-**),新建路段结构采用4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AC-**)+**cm厚水泥(5%))稳定砂砾基层+**cm天然砂砾垫层;裂缝维修采用路面加热型灌缝胶灌缝。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服务;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方式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的计划工期等见下表: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计划开工日期 | ****年7月**日 |
| 计划交工日期 | ****年9月7日 |
| 缺陷责任期 | 2年 |
| 保修期 | 2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须具有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通过 酒泉市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 ****** )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6 月 3 日 至 **** 年 6 月 ** 日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3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 ****-******0 ,技术支持电话: ****-******0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 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5.3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系统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6 月 ** 日 8 时 ** 分 。
5.4开标系统网址: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 。
5.5其他补充内容: / 。
6. 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文件、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 )上发布。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 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0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州区公路事务中心代理机构:甘肃盛世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酒泉市盘旋东路**号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北街街道阳关路**号居雅苑小区**号楼1-2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郑代军 联系人:马蕾
电话:**********0电 话:**********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行政监督部门:肃州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9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 (公司)郑重声明并承诺 :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7.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8.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