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气化炉节能减污降碳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CZS**2
本招标项目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气化炉节能减污降碳改造项目的业主为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履行完毕所有必要的政府/企业投资备案(或核准)程序,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气化炉节能减污降碳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装置区内。
2.3 招标范围:
2.3.1 对原固态排渣气化炉及附属设备设施进行保护性移位至厂区内招标人指定位置,同时对原有气化炉框架进行核算,必要时对现有框架进行抗震加固,安装符合要求的气化炉及附属设备设施。
2.3.2 选择合适工艺路线,满足使用条件。
2.3.3 本项目工程范围为投标人负责达到该项目所有技术要求的全部工程范围内的各装置设计、采购、运输、施工、试车、中交完成后交付招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相关文件。
2.3.4 投标人按照约定为人员的培训、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等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的全部工作。
2.3.5 投标人的工程范围界限为与气化炉改造及相关配套装置管道、电气、仪表所涉及的抽头、并柜、接线点的设计、采购、施工,地上地下设施的改造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损毁需修复等所有工作,施工建筑垃圾由投标人自行合规处理。
2.3.6 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不包含地基处理检测、无损检测、原材料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需包含检测所需的辅助工程。
2.3.7 投标人对改造项目承担全部责任,为确保项目的完整性,虽未列入上述工程范围但为完成本项目装置所必须的内容,均应视为本项目工程范围的内容且该部分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其他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4 计划工期:
2.4.1 抽头所有所需物资必须在****年5月1日前到货。
2.4.2 工期自双方签署《原气化炉移交确认书》之日起**0天(日历日)完成项目中交。
2.5 质量标准:
改造后气化炉工艺性能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1)产能≥****0Nm3/h(干基粗煤气);
(2)改造后气化炉出口粗煤气(干基)组分中CH4≥9.0%(mol%),(CO+H2)≥**%(mol%),H2≥**%(mol%);
(3)煤气化废水:≤**2kg/KNm3(干基粗煤气);
(4)4.7MPa蒸汽消耗≤**5kg/KNm3(干基粗煤气)。
2.5.1 设计质量目标:设计质量合格,不低于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设计标准规范要求,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规定。
2.5.2 采购质量目标:采购质量合格,物资验收合格率**0%,并满足招标人技术指标要求。
2.5.3 施工质量目标:
(1)项目设计、安装、调试、设备等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
(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分项工程(单元工程)合格率**0%;
(4)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5.4 进度目标:按期完成工程节点目标,确保工程总体按期投用。
2.5.5 HSE目标:
(1)轻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0;
(2)火灾事故为0;
(3)突发环境事件为0;
(4)因违反国家、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被自治区(兵团)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事件为0。
2.5.6 最终质量:必须保证长期稳定运行,保证单台炉连续运行时间大于**0天。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国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晚于****年成立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煤气化装置的新建或改造或扩建EPC项目业绩,且该业绩装置单炉的干基粗煤气产能须大于等于****0Nm3/h,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扫描件、能体现已完成的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为:中交证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装置干基粗煤气产能,需提供对应的技术证明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
3.4 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
(1)须满足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化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③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或建筑工程)
须提供项目经理简历表,并附身份证、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一级建造师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提供统一使用的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无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确保在投标时电子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签名图像下方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未进行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存在其他住建部门规定的无效情形的,该电子证书将被视为无效。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须满足住建部门相关规定,存在住建部门规定的无效情形的,该证书将被视为无效。)
(2)项目经理业绩: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1项已完成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的EPC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封面页、工程概况页、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页、签章页)以及能体现已完成的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为:中交证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合同关键页或能体现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
(3)拟派项目经理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职务的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须包含****年4月)社保证明。
3.4.2 设计负责人
(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化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设计负责人简历表,并附身份证;须提供资质证书/职称扫描件。(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须满足住建部门相关规定,存在住建部门规定的无效情形的,该证书将被视为无效。)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须包含****年4月)社保证明。
3.4.3 施工负责人
(1)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须提供施工负责人简历表,并附身份证、资质证书扫描件。(一级建造师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提供统一使用的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无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确保在投标时电子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签名图像下方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未进行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存在其他住建部门规定的无效情形的,该电子证书将被视为无效。)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拟派施工负责人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职务。须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职务的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须包含****年4月)社保证明。
3.4.4安全负责人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须提供安全负责人简历表,并附身份证、资质证书扫描件。
(2)拟派安全负责人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职务。须提供拟派安全负责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职务的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须包含****年4月)社保证明。
3.5 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6月8日**:** (北京时间**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通过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0元人民币),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曾在“化云数智”(d.sinochemitc.com)平台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凭借注册手机号即可登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系统注册、资料上传与审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注册,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首页上方“帮助中心”模块获取。文件已获取的,相关费用不退还。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获取补充说明:无。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6月**日**:**(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补充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投标人CA签章和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平台拒收。
5.3 投标人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文件内容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业集团数字化供应链管理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工业园区经二路****7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辛经理、程经理
电话:****-******9、**********4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齐帅兵(接收异议指定联系人)、刘通晓、刘丽、田晓曦、俞轶凡
电话:**********7
电子邮箱: ****
项目经理:齐帅兵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8.其他公告内容
8.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在签订中标合同之前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年4月**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完成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8.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办理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入库,完成注册手续,入库注册地址(******),入库办法详见操作手册。供应商入库联系人:程经理 **********4。
8.3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章第7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提出。
8.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监督部门为:新业能化法律合规部。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风险合规部, 孟祥勇, **0-********, ****
8.5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除上述8.1、8.2外,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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