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三维冷水泉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配电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HYHA****-**** |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广厦三维冷水泉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配电工程总承包(EPC) | ||
| 工程地点: | 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以南,泰宁路以西,百彩路以北,冷水路以东 |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出资比例: | **0% |
| 招标工程类型: | EPC |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0.**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
| 计划文号: | ****-******-**-**-****** | 工程规模: | ****7.**㎡ |
| 建设单位: | 山东广厦三维地产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孟斌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 代建单位: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 | 山东广厦三维地产有限公司 |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单位: |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2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厦三维冷水泉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配电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山东广厦三维地产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 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以南,泰宁路以西,百彩路以北,冷水路以东。 项目规模:****7.**㎡ 3.计划工期:**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并同时具有: 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改革方案 ”换证的,须提供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年至****年或****年至****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6月2日至****年6月2日止(5年),承担过**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业绩,以联合体工程施工方为准,且其承揽金额不低于**0万元【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年6月2日至****年6月2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协议应分工明确。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申请人均视为无效)。 | |||
| 三、资格预审方式 方式二:申请人不超过**家,招标人采用合格制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人超过**家,招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该项目为新系统项目,请于****-**-**至****-**-**时间内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我要参与”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点击“切换至新系统”按钮,跳转后下载ztbml版资格预审文件。 | |||
|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 六、其他 | |||
| 招标人异议联系人: 孟斌 招标人异议联系方式: **********9 技术支持电话:****-********-5 CA服务电话:**********2,**********2,****-********。 | |||
| 公告时间: ****年 6月3日~ ****年6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