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胶印、丝印油墨采购补充通知一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B******BA************2 | |
| 本招标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点内容: 原为:“ 3.**特殊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格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 ”; 修改为:“3.**特殊要求:/”。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的获取时间: 原为:“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年**月**日**时**分**秒】 ”; 修改为:“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年**月**日**时**分**秒】”。 3、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的递交截止时间: 原为:“ 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秒】 ”; 修改为:“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秒】”。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六、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的开标时间: 原为:“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 修改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2.4.5点的“带★号的技术、商务、价格条款”序号第4项内容中: 增加:“★1.8.7投标人须承诺:若投标人所投标段的货物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其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储存、运输应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否则中标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所有损失,且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原为:“1.7.2货到招标人指定仓库后由招标人指定人员先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包装质量与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不符的,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3个日历日内作出答复或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抵达现场进行处理。招标人对品种、包装、规格、质量不符合和超过订单数量的部分,有权退货并拒付货款,中标人负责货物回收的一切费用”; 修改为:“1.7.2货到招标人指定仓库后,由招标人指定人员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包装、质量、重量与数量等进行验收。招标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的,应及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3个日历日内作出答复或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抵达现场进行处理。招标人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包装、质量、重量与数量等不符合和超过订单数量的部分,有权退货并拒付货款,中标人负责货物回收的一切费用”。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1.8货物交付”内容中: 增加:“★1.8.7投标人须承诺:若投标人所投标段的货物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其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储存、运输应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否则中标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所有损失,且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8、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六章 框架协议“**.2特别约定”内容中: 增加:“**.2.3若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其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储存、运输应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 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合同第4.2点: 原为:“4.2货到甲方指定仓库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先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包装质量与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不符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3个日历日内作出答复或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抵达现场进行处理。甲方对品种、包装、规格、质量不符合和超过订单数量的部分,有权退货并拒付货款,乙方负责货物回收的一切费用”; 修改为:“4.2货到甲方指定仓库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包装、质量、重量与数量等进行验收。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的,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3个日历日内作出答复或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抵达现场进行处理。甲方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包装、质量、重量与数量等不符合和超过订单数量的部分,有权退货并拒付货款,乙方负责货物回收的一切费用”。 原为:“**.1若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其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储存、运输应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修改为:“**.1 若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其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储存、运输应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 **、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格式中的“附件1:原辅材料不合格分级办法(摘录)”、“附件5、原辅材料备份管理办法”更新为新版本,具体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4.5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中: 删除:“(4)现附上由 颁发的我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格/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资格扫描件,该证件真实有效”。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五)“★”号及其他实质性条款承诺函”内容中: 增加:“**、我司承诺:若我司所投标段的货物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其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储存、运输均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否则由我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所有损失,且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我司对此无异议”。其后序号做相应调整。 **、投标人如有需要也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单位处(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8-3号SM国际中心C区**6)领取书面“通知”。 注:本“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