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及除尘风网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及除尘风网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比选内容和范围:重庆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大米加工设备采购及除尘风网改造项目。
2.2 最高限价:******.**元
2.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日历天内交货,于交货后**日历天之内完成安装与调试。
2.4 交货地点:重庆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2.5 其他:无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比选申请人应在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
3.2 本次比选□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前。
4.3招标人应于****-**-** **:**:**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重庆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中坝街**7号 | 地址: |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王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
| 电话: | **********7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