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道路接驳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已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接驳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江北区孔浦站,经镇海城区、九龙湖、龙山、掌起、观海卫、慈溪城区,终至慈溪高铁站(与通苏嘉甬高铁站换乘)。线路全长约**千米,其中高架线长约**.4千米;隧道段长约**.5千米,其中山岭隧道约1.5千米、地下隧道约**.0千米;U型槽过渡段长约1.1千米。共设**座车站,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6座,平均站间距5.3千米。线路中部设龙山车辆基地1座。全线设**0kV牵引电力变电所2座。本工程控制系统拟接入新建的宁波轨道交通第二控制中心。
2.3计划工期:**4日历天。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逍林站~寺马线(含1座保通桥梁)红线内道路、绿化恢复及红线外地块恢复。新建梅孔区间振江路1号桥及其配套衔接已建清泉路的接驳道路等。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道路接驳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十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8号(原宁穿路****号)
联 系 人:柯宁、季金恋子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0弄**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张洁(项目负责人)、姚玲娜、蒋鹏程、陈芸、段丽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