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林甸县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设计)
澄清公告(第 1 次)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1.**土壤墒情监测仪”项目主要特征 中“第三方证明 提供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首页有 CMA/CNAS标识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此检验报告投标时提供或不提供均可,不做否决条件;投标人中标后按以上要求提供检测报告。
本项目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林甸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大庆市林甸县花园街林甸实验小学东侧约**米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 B9 号楼 **1室
联 系 人: 张 艳玲
电 话:****- ******0
项目负责人:张艳玲
电 话:****- ******0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中共林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