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实验学校港口路校区建设项目施工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4-****-**
项目名称:佛山市实验学校港口路校区建设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原定开标时间:****年6月1日9时**分
一、答疑内容
1、问题一:请提供CAD版图纸,便于投标文件编制。
答:不提供。
2、问题二:未见地勘报告,请提供。
答:不提供。
3、问题三:未见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提供的临水临电接驳多大,请提供相关资料。
答:不提供。(1)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按招标文件合同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4.2 提供施工条件相关条款执行“(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场内的用水、用电、通讯线路接驳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或视为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若因用电报装未完成,须在短期内自行发电并承担相关费用以确保工程能按时开展,该费用被认为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再为此作任何签证或补偿。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污水排水接驳点:按上述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4、问题四:能否明确进场施工时场地土面相对标高是多少。
答: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5、问题五:招标文件、建筑图,招标文件正文中总建筑面积为****2.**平方米,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总建筑面积为****1.**平方米,其他专业图均如此,以何为准?
答:以图纸为准。
6、问题六:6、“专用合同条款”中最低人员要求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5人,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中“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最低限度要求”为项目负责人1人。投标阶段是否仅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即可,其余4人中标后再提供?
答: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中的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中的其余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是施工进场投入的人员要求,在签订合同时补充人员名单。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瑞伦房地产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5号磐石大厦二座磐石大厦2座****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号金融广场**层A区之一
联系人:岳工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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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