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邹自然资规告字[****]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邹平市人民政府批准,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
| ****-ZP** | 码头镇清河一路以东、规划一路以北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年 | **** | ≥1.0 | ≥**% | ≤**% | **.**3 | 5 | ** |
1.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版)》的要求,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竞买人可利用土地挂牌公告的时间先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竞得土地后即可向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地块内若有地上(下)管线、桩基等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迁移或避让。
2. 鉴于对地下文物的不可预知性,根据《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依法报请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遗存,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联系文旅部门,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待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给予答复后方可施工。
3. 具体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让合同》为准。
4. 本次出让范围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竞买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土地现状,出让后不得以地上建筑物历史问题提出异议或索赔。
二、竞买人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及已购买邹平市土地而未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的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个人不允许参与住宅用地项目的竞拍。
三、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公告所涉及地块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信息录入窗口或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台(市规划展览馆西区三楼)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使用)。
竞买申请人须在****年6月**日**时**分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6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网上挂牌时间
各地块挂牌时间为:****年6月**日9时至****年6月**日**时。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 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网上挂牌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确定为竞得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介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9
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2 联系人:石女士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2 联系人: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