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肇庆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营运维(****-****年)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年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营运维(****-****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要求本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意:
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投标人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的所属行业时,必须填写中小企业本身的所属行业,且中小企业(包括接受分包的供应商)本身的所属行业必须与本项目的采购标的所对应行业保持一致。
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czt.gd.gov.cn/zfcg/content/post_******1.html查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营运维(****-****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专项查询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查询结果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以资格审查人员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于上述网站的复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一“投标函”相关声明内容作出承诺)。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一“投标函”相关声明内容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