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历史文化名城李庄古镇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中央研究院片区保护修缮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批[****]**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资金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批[****]**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翠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实施范围总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奎星阁片区、南华宫片区、祖师殿片区、张家祠片区、中央研究院片区、梁林旧居片区的文保建筑、风貌建筑等保留修缮、活化利用以及相关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总投资为******.**万元。 本次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对栗峰山庄(桂花坳、田边上、下老房、老房子、财门口、牌坊头、戏楼院)、门官田和张家大院西厢房文物保护修缮、李庄三合院文物建控范围内配套升级,包括不限于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等专业。本项目文物本体修缮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民房立面整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环境整治面积约****3平方米。投资额约****3.**万元。 2.3计划工期: **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施工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建安工程费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万元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且为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