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监理2-3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标段、监理2-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等
项目概况及规模:河西总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0立方米每秒,汉惠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0立方米每秒,汉惠干渠退水渠改造段设计流量**立方米每秒,惠农渠上段改造段设计流量**立方米每秒,唐徕渠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立方米每秒,汉延渠改造段设计流量**~5.5立方米每秒,惠农渠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8立方米每秒,昌渠改造段设计流量**.**~5.3立方米每秒,官泗渠改造段设计流量5~2立方米每秒,汉渠改造段设计流量**立方米每秒,马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立方米每秒,波浪渠改造段设计流量4~3立方米每秒;支渠改造段设计流量0.8~6立方米每秒;中沟改造段设计流量0.**立方米每秒,胜利沟改造段设计流量0.**~2.**立方米每秒,第五排水沟改造段设计流量1~**.**立方米每秒,永涵沟改造段设计流量2.**~6.**立方米每秒,贡碑沟改造段设计流量**.**~**.**立方米每秒。
招标范围及内容: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唐徕渠渠道砌护改造,配套改造渠道建筑物、巡护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及杨显渡槽改造、永二干沟渡槽改造等施工。
标段划分:本公告为施工**-**标段、监理2-3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施工**标段:唐徕渠(和尚渠泵站下游**2m至新民渠直开口上游**m,(**+**0~**+**0),渠道砌护及建筑物改造,配套巡护路和安全防护措施及杨显渡槽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标段:唐徕渠(新民渠直开口上游**m至和观光路桥上游9m,(**+**0~**+**0)渠道砌护及建筑物改造,配套巡护路和安全防护措施及永二干沟渡槽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2标段:对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施工4-8标段全部施工内容进行监理工作,包括河西总干渠(潜坝至唐正闸,3+**0.3~5+**5段)、汉惠干渠(0+**9~**+**4段)、退水渠(0+**0~0+**0段)渠道砌护及建筑物改造,配套巡护路和安全防护措施及三闸、汉惠进水闸、一号退水闸改造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监理3标段:对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施工9-**标段全部施工内容进行监理工作,包括惠农渠上段(**+**5~**+**8段)渠道砌护及建筑物改造,配套巡护路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
3.1.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监理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3监理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②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③银行保函形式,④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4.1项。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在本项目发布媒介以公告形式发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
5.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不见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6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此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段每标段人民币**万元整,监理标段免缴投标保证金(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施工标段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2 %;监理标段免缴履约保证金。(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不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联系电话:****-******5。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9号
联系人:邹璇,电话:****-******6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室
项目负责人:吴林
联系人:马瑞、秦少博、杨文娟,电话:**********1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