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四川洛菲斯特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青瓷路**号**栋1层**号(自编号C**)(申报承诺) | **8,**3.**元 | 合计(总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洛菲斯特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起**5?。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雁樵、裴昕、章西、朱莉兰、魏海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0,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最高限价:******.**元。
付款条件说明:进度款,采购人每月依据各区域物业管理考核标准对中标人各从业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汇总考核结果,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采购人每月依据各区域物业管理考核标准,对中标人各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汇总考核结果。若综合得分在**分以上(包含**分),采购人凭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额支付物业费;若综合得分在**分以下,或从业人员连续三个月得分低于**分,采购人扣除分值对应的金额后,凭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个工作日内支付物业费。(支付时间以工作日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共**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1家供应商未解密。中标日期:****年5月6日。
**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美娟
电话:**8-********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