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科技创新中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波高新区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科技创新中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招标人为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委托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估约****0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限额设计****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亩,新建科技创新中心大楼,新建单体建筑面积****0平方米,其中地上****0平方米,地下****平方米。地上9层,地下1层为人防工程、公共配套设备用房及停车场。建设地点:宁波分院位于高新区凌云路**9号,占地约**8.6亩,该地块北为高新区光华路,南临凌云路。东为聚贤路,西侧紧靠**m宽的城市河道。
2.2本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后续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本次招标控制价**3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周期**日历天;设计周期以招标人书面指令发出之日起算。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地方、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成果验收以相关单位通过审核为准。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高新区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科技创新中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6.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9号
联 系 人:陶云莹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9号6层
联 系 人:姜洁敏(项目负责人)、余雪荣、赖虹、胡婷婷
联系电话:**********8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