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一路(镇海大道—静远东路)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规划一路(镇海大道—静远东路)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限额设计为****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为新建城市支路,全长约**0米,标准横断面宽约**米,新建桥梁一座,与现状道路接顺并根据规划要求埋设地下专业配套管线及交通设施等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地点:高新区贵驷街道,南至镇海大道,北至静远东路。
2.2本次招标范围:方案(含方案深化)设计、初步(含扩大初步及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本次招标控制价**0.**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日历天,其中方案(含方案深化)设计**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及概算)设计**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规划一路(镇海大道—静远东路)设计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道路工程的设计任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其他: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6.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楼
联 系 人:姜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号****室
联 系 人:吕鹏(项目负责人)、沈鑫侃、戴太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