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通化市积存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处置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4号-JLXRC******
项目名称: 通化市积存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处置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通化市积存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处置项目(二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通化市积存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处置项目(二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批复文件,处置能力满足本项目垃圾飞灰处置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标书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承诺书证明;
3.2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3.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年**月**日,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东昌区通化市新城路**3号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3、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6、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远程异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双盲”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制作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如投标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路**2号
联系方式: ****-******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张春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