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需澄清,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 内容为:
1、 原公告日期: **2 6 年 ** 月 ** 日 更正公告日期: **2 6 年 ** 月 ** 日 。
2 、 原公告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更正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 、 原公告内容: 2.3 计划工期:**4日历天。 更正为: 2.3 计划工期:**9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