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常山北部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常山北部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期)已经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山北部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万元,工程概算****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3.5 平方米(**.8 亩)。建设非遗农产品文化展示中心一处,建筑占地面积 ****.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9.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 平方米。非遗农产品文化展示中心和客运站装修、室外配套工程、新建光伏面积为 **7.2 平方米容量 **7.**KWP 及智能化建设。建设地点:常山县芳村镇 。
2.2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中,☑建筑面积****8.9㎡。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2.3 施工工期:**0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 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1)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担任已中标工程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工程的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截止日已年满**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4.1 公开招标 。
4.2 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https://ggzy.qz.gov.cn/ 。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潜在投标人登录 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提交即完成。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异议截止日为 ****年**月**日**:**。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 6.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7.1投标人需在投标日期截止前进入主体库更新主体信息,经营资质、职业人员、企业业绩、企业获奖、各类证书、奖惩记录等将作为推荐或定标环节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点击右上角头像中的单位信息后对单位信息进行更新)
7.2 投标人未对主体信息更新的,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 标人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作为废标处理,不影响最终投标和开标、 评标结果,且事后投标人对开标不得提出异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对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途径
招标人: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山县南溪路1号
邮政编码:******
电 话:****--******6
投诉受理部门: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山县南溪路1号
邮政编码:******
电 话:****--******6
** .联系方式
地 址:常山县芳村镇
联 系人:邱工
电 话:**********7
邮 箱:/
地 址:常山县浙西世贸城**号楼3楼****号
联 系人:王俊
电 话:****-******9(**********7)
邮 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