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上虞段) 第JA**标段 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上虞段) 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浙发改项字〔****〕**6号 文 批准建设 ,施工图已由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以 浙交许〔 ****〕******1号文 批复。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 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交通安全设施及声屏障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含主线和 **9国道及站前大 道 连接线 :主线起点位于上虞区东关街道担山村与越城交界处,起点桩号 K**+**6,路线经担山池塘北侧的水上深林,下穿杭绍台城际铁路预留下穿点,之后在陈家村北、马山村之间的平原地带布线,向东南至井岗峰,设置康家湖隧道,出隧道后跨越上三高速公路,在曹娥江边设置蒿坝互通**4国道蒿坝嵊州段和规划**9省道,终点桩号K**+**0,主线全长9.**Km。
主线设桥梁****.9m/9座(其中特大桥****.7m/1座,大桥****.0m/5座,中小桥**9.2m/3座);隧道****m/1座(折合单洞);U型槽**2.**1m/1座(折合单幅);互通立交2处;养护区兼服务站0.5处。
**9国道及站前大 道 连接线起点 与 东关**9国道预留高架跳台 接顺,起点桩号 LK0+**0.**6,路线向南跨越萧曹运河(浙东古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上三高速公路、王金线VI级航道后与本项目主线立体交叉,设大西庄互通后,路线继续向南至终点杭绍台城际铁路上虞南站站前大道(规划),终点桩号LK4+**1.**3,路线长度约4.**Km。
**9国道及站前大 道 连接线新建桥梁****.8m/4座(其中特大桥****.6m/1座,大桥**8.2/1座,中小桥**m/2座);互通立交1处。
2.2技术标准
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中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Km/h,路基宽度**m。**9国道及站前大道连接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Km/h,路基宽度**m。 桥涵设计荷载公路— I级,路面荷载标准 轴载 **0KN 。
2.3 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 交通安全设施及声屏障工程 招标共1个标段,即第 JA** 标段:
第 JA** 标段: 本项目全线范围内 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和声屏障工程施工,主要工程内容为:护栏(含防撞垫等)、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视线诱导、其他设施(防眩板、里程牌、百米牌等)、声屏障等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 标段对应施工图预算约 **** 万 元。(具体实施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 : **4 日历天 ( 6 个月,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缺陷责任期 ** 个月(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 是 ☑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 是 ☑ 否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所有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 联合体所有 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本项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任务,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承担本项目声屏障施工任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为 AA 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 2 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3.3 投标人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 ,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 )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其他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 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 ),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和 补遗书 。 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4 未取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发送提疑函至电子邮箱 ********2 @ qq .com 提问。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 6 年 4 月 ** 日**: 0 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 **2 6 年 4 月 ** 日**: 0 0在网上发布补充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 .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 .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________________ ,集中地点 ________________ ;
投标预备会时间: ________________ ,地点 ________________ 。
5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6 年 5 月 8 日 **:** ;
5 .3 投 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 项目 采用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好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 开标室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9号梅山春晓 ) 。
本项目采用现场纸质开标方式,投标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当日 ** :**至 ** :**递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 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并签署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后即可离开。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上发布 。
7 . 监督部门
| 行业监督: |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
| 地 址: | 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5号交投大厦 |
| 邮政编码: | ****** |
| 电 话: | ****-******** |
8 . 联系方式
|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绍兴市上虞区称山北路**6号客运中心交通大厦**楼 | 地 址: |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任 女士 | 联 系 人: | 熊武平/楼梅晶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 | | 2 ** 6 年 4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