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6HB******5 |
|---|---|
| 项目名称 | 移动广播与信息服务产业创新研究院(武汉)有限公司**%股权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鄂州市 |
| 挂牌价格 | **0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第S**2号)及审计报告(众环审字(****)******1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4、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