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小路理县段岩之营地、吉祥天瀑、红石驿停车场建设项目澄清文件**号
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理小路理县段岩之营地、吉祥天瀑、红石驿停车场建设项目内容进行澄清,本澄清文件**号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中与澄清文件**号不符的内容,以澄清文件**号为准。
1.本项目施工现场不提供供电、供水、供网条件,供应商须在报价及实施方案中自行综合考虑,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